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17-10-11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迎来了“黄金期”,相关支持政策陆续出台。10月10日,北京银监局网站发布《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在“加强银行业绿色金融创新发展”中提到,支持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分支行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开辟绿色信贷审批专项通道。
此外,《办法》在“发展绿色担保和绿色小贷”一项中提到,将股东环保信息作为融资性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准入重要参考,将服务绿色发展情况作为监管评价和信用评级的重要权重指标,并根据绿色金融服务绩效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
在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方面,《办法》提出,发挥上市工作联动机制作用,对从事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绿色企业,加大上市培育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已上市绿色企业通过并购布局绿色全产业链、通过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据了解,《办法》由北京银监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每一项实施办法都有相应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