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2020-12-31
基金赠款主要用于支持下列事项:
(1)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学术活动;
(2)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国际合作活动;
(3)旨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培训活动;
(4)旨在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5)服务于基金宗旨的其他事项。
赠款项目申请人应当是我国境内从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开发或者培训能力的相关机构。
赠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赠款项目合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组织申报单位、基金管理中心、项目申请人共同签订。
国家发展改革委、基金管理中心会同项目组织申报单位负责对赠款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
赠款项目形成研究或者其他成果的,有关权益由国家和项目申请人共同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