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陈欢副主任出席了由基金中心与《国际融资》杂志、联合国工发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管机构联合主办的“2011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暨‘十大绿色创新企业’颁奖典礼”。陈欢副主任在论坛上做了题为《创新融资机制,支持低碳转型》的主题发言,并作为颁奖嘉宾为获奖企业颁奖。
创新融资机制 支持低碳转型
----陈欢副主任在2011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上的致辞
尊敬的各位嘉宾:
上午好!
今天,2011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隆重召开。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作为论坛的主办方之一,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大家的支持和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温上升和极端天气的频繁出现,气候变化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不仅成为国际政治和经济最高层的热点问题,而且国家之间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务实合作不断拓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清洁发展之路,已成为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日益暴露出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人民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
我国政府从中国人民和全人类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了切实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于2007年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实施并不断完善鼓励节能减排、促进能效、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大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投入,在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效、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我国政府已经庄严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这一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明确,在未来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同时,“十二五”规划明确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提出要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在,单位GDP能耗指标和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均已分解到地方和行业,这将对国民经济和企业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为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相应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必须加快进行。当然,相比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低碳发展起步较晚,特别是在如何利用市场机制为低碳发展提供更多资金支持方面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创新型资金机制,有效促进低碳转型。
财政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应对气候变化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十一五”以来,财政通过加大投入、增加补贴、调整税收、政府采购、实行奖惩等多种方式,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和产业发展,推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抑制“两高一资”等产品的发展,为完成“十一五”各项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刚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就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约束性指标和行动目标,为财政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2007年成立的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是我国首次建立的国家层面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基金。是国家财政通过创新性融资方式、支持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全新实践,将对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的作用做出积极贡献。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来源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产生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的清洁发展机制--也就是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作为《京都议定书》确定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清洁发展机制允许《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缔约方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开展项目级合作。它是目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减排的唯一基于市场的合作机制。发达国家通过购买投资合作项目(即CDM项目)产生的合格减排量(即“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低成本地履行其部分减排、限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因此获得额外的资金和技术,促进可持续发展,并通过帮助发达国家减排而对实现气候公约的最终目标做出贡献。2005年2月《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CDM国际合作快速发展。事实证明,CDM机制不但通过项目和融资合作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可持续发展资金,而且使应对气候变化的概念深入人心,发展中国家企业在学习和吸收了国际碳减排的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认识到碳减排活动本身具有的商业价值,只要形成碳信用就可以成为有价值的商品进行交易,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发展中国家通过CDM合作有效地参与了国际碳市场活动,并由此获得了有关国际碳减排标准规范的培训,培养了一批专业机构,为进行国内“三可”实践提供了知识储备,培养了一批专业机构,为发展国内碳市场提供了知识储备,打下了基础。
我国作为《京都议定书》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是CDM项目市场最活跃的参与者。我国把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和回收利用甲烷确定为CDM项目的优先领域,已开发的CDM项目涉及风力发电,小水电,生物质能发电,煤改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养殖场沼气、垃圾填埋气和煤层气回收利用,冶金、水泥等行业的废气和余热回收利用等的新建或技改项目。根据联合国CDM审核理事会的数据,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我国共有1439个项目注册成功,占全部注册成功项目总数的45%,这些项目的预期年减排量将达3.1亿吨CO2当量,占全部注册CDM项目预期年减排总量的63%。
目前,关于是否延续《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气候变化国际谈判陷入困局,清洁发展机制国际合作的不确定性增加。但应该看到,在当今世界,走绿色、低碳、清洁发展之路,已成为国际社会主流共识,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在能源、资源和环境领域开展的务实国际合作方兴未艾,前景广阔。在各国,如何以更加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能源资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政府的研发投入和资金投入都在不断增加,市场兴趣日益提高。在我国,过去我们积极参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际合作,积累了经验,培养了人才,孕育了市场,金融机构绿色融资规模快速增加,碳融资的发展环境日臻完善。“十二五”规划明确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从政策导向上为包括能效、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内的清洁发展领域的投资提供了动力。因此,尽管面临2012年之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际合作的不确定性,国内清洁发展领域仍将前景广阔,机会无限,是无可争议的朝阳产业。
针对气候变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将充分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创新性融资机制作用,抓住机遇,锐意进取,通过创新思维,创新融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种子资金作用,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投入平台、资金合作平台、行动合作平台和信息收集与交流平台。
清洁基金的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把CDM国际合作对国家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贡献,以可持续的方式,从项目层面升级和放大到国家层面,持续发挥规模效应,支持国内应对气候变化事业。清洁基金资金虽然来源于清洁发展机制(CDM)国际合作,但基金的投资方向却不仅限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而是包括提高能效、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及其相关制造业、服务业等更广泛领域的项目,着重支持新兴产业减排、技术减排、市场减排。
二是基金将发挥种子资金作用,动员市场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基金将积极探索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创新合作方式,通过担保、联合贷款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放大公共资金作用,更加有效地支持节能减排。
三是着眼未来,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着力培育企业参与碳融资的能力。对于基金所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都要求做碳预算,这在国内节能减排项目中是一个创新。做碳预算的目的,一是要对基金所支持的项目所取得的节能减排绩效有一个客观的评估,使其符合基金章程,体现基金支持节能减排的政策方向;二是培育相关企业低碳意识,同时帮助他们管好、用好碳资产;三是为基金支持项目和企业未来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和碳融资打好基础。
清洁基金作为应对气候变化融资平台的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作为资金投入平台,基金将通过资金投入支持国家、行业、地方等不同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第二,作为资金合作平台,基金将积极发展与各方面的资金合作,积极促进政府投入、国际援助资金合作和社会私人资金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参与和协同,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动员、组织多来源、多渠道资金。第三,作为行动合作平台,基金将积极发展同各种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量的合作,提高全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参与度。第四,利用以上工作基础,基金将广泛和系统地收集国内和国际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信息,并促进信息交流与共享。
目前,清洁基金已经启动有偿使用业务,随着业务的扩展,将为支持国内节能减排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相对于国内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巨大需求而言,清洁基金的资金规模毕竟有限,但清洁基金希望能通过创新性融资实践,通过发挥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联手国内外金融机构,带动更多的市场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