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基金管理中心开展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检查

2016-03-14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财政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的贷后管理,严控项目风险,保障资金安全,2016年3月9日,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开展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检查的通知》,对截至2015年底各省辖区内所有已开展、未结项的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开展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检查工作。

年度检查工作时间定于2016年3月至4月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单位财务状况、项目单位生产经营状况、项目单位的信用状况及影响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等。检查结果以项目年度检查报告形式报送清洁基金管理中心。

贷后管理是贷款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贷款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对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风险防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年度检查为按制度规范开展的常态工作。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3797

Website

公众号